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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冻鸡爪做好吃美食文案(香辣鸡爪文案)

作者:抖音小助手 浏览量: 时间:2024-05-09 09:52

夏日必备凉菜:百香果柠檬鸡爪。因为是冷冻鸡爪,所以要处理得更仔细一点。 1、温水浸泡,解冻和带走部分雪2、完全软化后,剪掉所有指甲,吃起来才爽 3、每个鸡爪一分为三……和邻居打声招呼,连续砍东西还是比较大阵仗的 4、姜片、黄酒加入水中,冷水开始煮开来汆烫鸡爪,酒的分量我下的比较重,毕竟不是新鲜的鸡爪,多余血味、雪味、油脂全部利用汆烫带走 5、捞起后冷水反复冲刷 6、沥干水分备用,烫熟的姜片保留即可 鸡爪OK之后,就要准备腌料了 1、蒜头切片 2、小米辣切粒 3、柠檬用盐刷皮,切片,去核(否则巨苦无比,切记切记) 4、香菜切小段 5、百香果提前挖出果肉和蜂蜜搅拌备用,最好放冰箱,让滋味慢慢融合 5、上述所有材料铺到鸡爪表面 6、调味:原酿白醋(必须,香味差距太大了)、雨露、生抽、很少白糖 7、每半小时翻一下,翻几次,明日吃正好。明日吃不完必须放冰箱。 腌料不可别丢,捞面、捞饭、凉拌一流,酸甜咸香辣齐备,夏日刚刚好#吃在广州# #夏日# #湛江头条# 想不到湛江本土还有这么好的美食,刚开始我还以为周星驰开的,原来是我们湛江本土的。 食神是具有23年的湛江品牌,其食神凤爪更是湛江家喻晓的湛江特产,采用白切工艺加工生产凤爪,在生产过程中0漂白、0色素、0香精,全部釆用香辛料熬制调味油,正是因为其保持食材原汁原味的工艺核心,导致产品需要冷冻保存,一直制约公司的发展,为此公司不断加技术研发的投入,并与高校合作成立科研小组,并于2018年成功突破技术瓶颈,取得让产品0~6度冷藏保存9个月的核心技术。#2022食神白切凤爪新品上市# “惊呆了!烧鸡竟死而复生!”重庆,王先生请好友到某饭店吃饭,点了只“活鸡现杀”,当鸡肉端上桌,刚吃一口就发觉味道不对劲,竟还吃出十只爪子,于是王先生跑到后厨一看,瞬间呆住了!刚点的那只鸡奇迹般复活了,还在那桶里活蹦乱跳着呢! 王先生听说某饭店的招牌“活鸡现杀”很不错,而且厨师的烧鸡技术超棒。于是就带着朋友来到这家店,因怕一群人吃不够,所以王先生特地点了一只最大的大公鸡,有五斤七两重,服务员称完后,直接扔到桶里,说要提到水池边准备宰鸡。 王先生没有多想,就直接回到了位置上,跟朋友继续聊天。不一会儿,其他几道菜陆续上桌,大家边吃边聊,边等烧鸡,终于,一盘热腾腾的红烧鸡终于上桌了。 王先生赶忙招呼道:“大家趁热吃,刚出锅的鸡肉味道是最鲜美的”,话音一落,朋友们情不自禁地咽了咽口水,纷纷动起筷子往嘴里送烧鸡肉。 可是吃着吃着,有个耿直的朋友觉得不对劲,大声说:这味道跟超市的冷冻鸡肉味好像没啥两样? 或许是其他朋友怕是伤了王先生的心,不好意思当场质疑鸡肉的问题,但是内心其实也察觉到了不对劲。他们就说可能饭店里是换了厨师,导致烧鸡做得不好,味道自然也就不够好了。 于是,王先生又夹起了一块烧鸡吃,发现味道确实不对劲。如果是饭店调包,用冷冻的鸡肉来做烧鸡,那么必须要有证据才行。于是王先生打算去找 老 板问清楚情况。 就在这时,又发生了令人意想不到的一幕。 这位朋友接着说,烧鸡鸡爪有问题,我已经吃到了三个,可一只鸡只有两个爪!这话一出,大家更加不淡定了,再也没胃口继续吃烧鸡了,直接围向那盘鸡肉,扒拉扒拉从里面找出了所有鸡爪的碎块。 就这样,你一块,我一块,慢慢地就拼出了10个鸡爪出来,所有人都惊呆了!明明是点一只鸡两只鸡爪,现在却出现10个鸡爪,难道老 板是杀了5只大鸡,然后混在一起后随机抓起分配到的?想想这是不太可能的事。 于是,带着疑惑的王先生悄悄来到后厨,想一探究竟。却意外发现了那只已点的活鸡正在桶里呆着呢!看来大公鸡已经对这种情况早已见怪不怪,知道自己是不会被当成餐桌上的一道菜。就像演员,每天上台表演,走走过场,最后还是得回到原处。 这时,突然走进来一名顾客,对方表示,他刚刚就坐在王先生的隔壁餐桌,也发觉烧鸡味道不对劲,就紧跟着到后厨看看情况,没想到,邻桌点的“活鸡现杀”也一样依然活蹦乱跳着。 很显然,他们的活鸡都被店家给调包了。于是找店主理论,店主却表示自己并不知情,可能是厨师搞错了,之前从没有出现过这样的情况。但是王先生并不接受这种说法。 最后,店家或许出于愧疚,或许心知肚明,不敢狡辩,为表示歉意,店主主动向他们赔偿每桌1000块钱了事。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店家的行为构成什么性质呢? 很明显,店家故意调包,把新鲜的活鸡硬换成冷冻鸡,这种行为显然构成了消费欺诈!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 护 法》第55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如果王先生主张退一赔三,如果没有满500元,那么店家只会按500元赔偿。按照一般市场价计算,王先生所点的那只活鸡,大概价值250元,按照法规,赔偿金额可能不超过1000元,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店家直接赔偿1000元,也算是比较可以的。 假如说,这店家不单是这次才使诈,而是常用这种伎俩去坑害其他顾客的话,这行为就已经涉嫌违法,相关部门应及时通知该店停业整顿,并处罚款;若情节严重,则可以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若构成犯罪,还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对此,有网友表示,这个已经不是什么秘密了,我一亲戚家做烤鱼的,也是让客人点了活鱼,称好了让客人等,然后就把死鱼弄给客人吃,亲眼所见。   也有网友表示,这家黑店肯定把客人吃剩的鸡肉反复给客人炖,不然哪来10只鸡爪? 还有网友表示,有次我在饭店鱼缸里点了最后一条鱼,鱼身上有掉鳞情况。厨师拿到后厨宰杀,当我从洗手间出来经过鱼缸时,发现那条鱼又回到鱼缸。而此时,我们点的鱼片已上桌。我就找老 板理论,结果 老 板让服务员把鱼片退掉,当着我的面气急败坏的网起那条鱼,摔在地上,嘴里说让我们看着烧。 通过这件事提醒大家,以后出去吃饭都要留个心眼,可以安排一个人在后厨盯着全操作过程,这样商家就不敢轻而易举地进行调包。本来是冲着口碑过去的,结果却因为餐馆的自作聪明败坏自己的名声,得不偿失呢!   商家为了显示诚信,也可以设置一个透明窗口,以便顾客可以通过窗口看到后厨全过程,也让顾客吃得更放心。您说呢? 对此,您有什么看法?欢迎大家留言评论!  #头条创作挑战赛##重庆头条# 男演员:你这鸡爪吃不完,没事千万不要去冷冻 我在城里做饭洗衣,他在农村挥汗如雨。 转眼间这样的生活已经有快一年的时间了。 从一开始不习惯到现在的习以为常。 除了休息节假日能相聚外,我们每天保持视频通话2小时以上。当然我每次开口的第一句话一定是“吃饭了吗?吃什么啊”? 是的,好像在我俩的婚姻中,我除了做饭高他一筹,其他的都比较弱。 其实我会做饭也是在他的要求下,在生活的逼迫下学会的,说来也奇怪,好像与生俱来的能力,一学就会。渐渐的,他的一日三餐咸淡苦涩都由我来“掌控”。我也乐此不疲,他也坐享其成了,彼此倒找到了家的归属和幸福。 就像现在,他在农村我在城里,我反而总是担心他吃不好!所以时不时的就会想着准备一些能放久一点食物带过去给他以备不时之需。 昨天跑去超市买了鸡爪和蒜苔。自从养鸡后,我对超市所有的肉食都很无感,盯着冷冻鸡爪犹豫了很久,可思来想去,我们的鸡也没这样的爪,也没那么多爪~ 最后还是买了20元的鸡爪,三斤蒜苔。做了泡椒凤爪和腌蒜苔。 经过一夜的腌渍,刚才小尝了一下,味道刚刚好。 在我们俩的婚姻中其实并没有什么轰轰烈烈和浪漫,反而却有不少磕磕绊绊和争吵。 但随着生活的琐碎,家庭的延续。我们把这份磕绊揉碎了混在柴米油盐中。 渐渐品尝才发觉原来“婚姻就是彼此在一个残酷世界中的避难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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