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黔西南州望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走进望谟县客运站,对望谟县“2.16”客车交通事故涉及的安全带问题进行警示。
2月16日下午1时左右,黔西南州望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事故报告。屏东路口发生交通事故。一些人受伤,要求警方调查。接到报警后,警方立即赶赴事故现场。
警方赶到现场后发现,一辆客车与一辆卡车在路口发生相撞。两辆车均不同程度受损。民警立即勘查现场,并对双方司机进行询问。
经调查发现,货车是从屏东工业园区行驶至王母隧道,客车是从客运站行驶至望谟高速西站。当两车经过路口时,由于红绿灯故障,黄灯闪烁,客车行驶速度加快。很快,两车相撞,车上部分乘客受伤。受伤乘客均未按要求系安全带。
从公交车内部监控录像中可以看到,事故发生瞬间,系好安全带的乘客在事故冲击下稳稳地坐在座位上,但未系安全带的乘客却被撞得七零八落。受事故影响,他们的脸部和身体其他部位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冲击,所幸伤势并不严重。
“我们过站时都要系好安全带,但有些乘客过站后就解开了安全带……”公交车司机说道。
民警询问公交车司机得知,出站时会检查乘客是否系好安全带。然而,有乘客在经过车站入口后解开安全带,完全无视安全问题,然后在此停车。在事故中受伤。
经事故民警核实,事故主要原因是货车司机在经过无红绿灯的路口时,没有让右侧车辆先行。货车司机对事故负有主要责任。路口未将车速降至安全速度是事故的次要原因,公交车司机对事故负有次要责任。
(2)如无交通标志、标线,进入路口前应停车观察,让右侧迎面车辆先行;
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和乘客必须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和乘客必须按要求佩戴安全头盔。
简单来说,路口让路的规则是:转弯让路直行、先右转、注意交通标志和标线、听从交警指挥通行。
事故情况:A车通过没有停车标志和标线的路口,与优先行驶的B车发生交通事故。
城市道路上有很多带有让行标志的交叉路口。如果有这些标志,即使直行进入路口,也必须给在其他路口合流或转弯的车辆让路。
上图中,A车正在转弯驶出。虽然B车是直行的,但B车行驶的道路上有一个倒三角形让路标志,所以B车应该给A车让路。
作为一种安全保护装置,在不发生事故的情况下,驾乘人员对其作用可能没有直观、强烈的感受。一旦发生事故,戴与不戴的区别立刻就显现出来。我们来看一组动画图:
安全带虽然看起来不起眼,但却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车辆发生碰撞时,它可以约束驾乘人员,防止驾乘人员与方向盘、仪表板等发生二次碰撞或飞出车外。与安全性安全气囊的组合可以分散车辆碰撞时对驾乘人员的冲击力,减少对驾乘人员身体脆弱部位的伤害,有效降低伤亡率。
安全带是“救生带”。只有紧固它们才能防止发生事故。驾驶车辆时,一定要记得系好安全带。不要忽视安全带的重要作用,因为它们可以在事故发生时将驾驶员和乘客牢固地固定在适当的位置。固定在座椅上,可以防止事故的冲击力对驾驶员和乘客造成更大的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