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一辆载有36人的公交车在四川省石棉县G5京昆西段西昌至雅安段上与中央护栏相撞翻车。事故造成6人死亡、30人受伤。近日,公交车司机胡某某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今年5月16日上午9时40分左右,被告人胡某某驾驶一辆载有13名乘客的公交车驶出西昌客运站。在西昌市攀西商贸城,胡某某非法载运乘客22人。进入G5京昆高速,向成都方向行驶。当日12时32分,胡某某驾车前往石棉县大宝山隧道,非法越过白色实线,由客车车道变道为汽车车道。当日12时35分,胡某某驾车行驶至徐店子隧道出口时,向右越过白实线,变道至客货车车道,并加速超越旁边一辆汽车。
下雨天路面很滑。公交车驶出隧道后,因操作不当,车辆与道路中央护栏相撞,随后侧翻。被告人胡某在事故发生后要求乘客立即报警,并留在事故现场,随后拨打120求助。
法院认为,被告人胡某某违反道路交通运输管理规定,安全文明驾驶大型客车,造成重大交通事故,造成6人死亡、多人受伤。其对此次事故负全部责任,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交通肇事罪,情节特别严重。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此次审判给交通运输企业上了一堂深刻的法制教育课。现场进行审理的法官表示,驾驶员和乘客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安全文明驾驶。乘坐机动车辆的乘客必须系好安全带,因为没有安全的机会。